GJB 3677A-2006 装备检验验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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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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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准,2006-05-17 发布 2006-10-01 实施,装备检验验收程序,Procedures for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of equipments,GJB 3677A-2006,代替 GJBZ20358-1997 GJB3677-1999 GJB3917-1999,FL 0101,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批,GJB 3677A-2006,2,前 言,本标准由GJBz 20358-1997 《军工产品成品检验验收程序》、GJB 3677-1999 《零部件检验程,序》和GJB3917-1999 《武器装备停止验收与恢复验收程序》 三项标准合并修订而成,本标准发布实施后,代替GJBZ 20358-1997、GJB 3677-1999和GJB 3917-1999,GJBZ 20358-1997、,GJB 3677-1999 和GJB 3917-1999 即行废止,本标准与GJBZ 20358-1997 相比,主要有下列变化:,a) 标准名称改为 《装备检验验收程序》;,b) 增加了零部件检验程序和停止检验验收与恢复检验验收程序的内容;,c) 增加了大型复杂装备检验验收的要求;,d) 标准编写格式按GJB 0–2001《军用标准文件编制工作导则》的规定进行了修订,本标准附录A 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综合计划部、电子信息基础部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重庆军事代表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 国、伍炳清、李延峰、王克文、陈兴荣,GJB 3677A-2006,3,装备检验验收程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装备检验验收的依据、范围、要求、条件、步骤和停止与恢复检验验收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军事代表对装备的检验验收,2 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后的任,何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都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提倡使用本标准的各方探讨使用,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未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JB 1405 装备质量管理术语,GJB 3899 大型复杂装备军事代表质量监督体系工作要求,GJB 5711 装备质量问题处理通用要求,《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 中央军委 2002年10 月30日,3 术语和定义,GJB 1405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分组检验 group inspection,按照产品规范中检验项目的性质特征,分成不同组别进行检验的过程,4 检验验收的依据和范围,4.1 检验验收的依据,装备检验验收的依据一般包括:,a) 已生效的合同或协议;,b) 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c) 双方约定采用的标准,4.2 检验验收的范围,装备检验验收的范围一般包括:,a) 交付使用的成套装备;,b) 单独采购的装备主要备件;,c) 为装备配套的主要成品件;,d) 委托代验的装备;,e) 返承制单位维修的装备;,GJB 3677A-2006,4,f) 其他规定需要检验验收的产品,5 检验验收的基本要求,5.1 根据第4.1条和有关规定,编制装备检验验收细则,并按要求进行检验,5.2 应对装备进行独立检验;不宜独立检验的项目,可以按有关要求会同承制单位进行联合检验,但要独立作出检验结论,5.3 大型复杂装备应按GJB 3899 做好检验验收工作的相互配合和协调,按配套关系逐级进行检验,验收,5.4 按GJB 5711 对检验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理,5.5 及时做好检验验收过程中的记录并归档保存,6 检验验收的条件,6.1 承制单位质量保证,6.1.1 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6.1.2 产品质量处于受控状态,适时向军事代表提供所需的质量证据,6.2 产品技术状态,6.2.1 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现行有效,6.2.2 产品偏离许可、材料代用、图样资料更改等按有关规定办理了手续,6.3 检验场所和环境条件,6.3.1 检验场所应满足检测、试验和安全保障要求,6.3.2 检验的环境条件应符合产品图样和产品规范的有关规定,6.4 检验仪器和设备,6.4.1 应符合有关标准、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规定,其精度及准确度应满足产品检测的要求,自,制检验仪器和设备必须鉴定合格,6.4.2 应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且合格,6.5 产品的提交,6.5.1 承制单位提交军事代表验收的产品必须是经承制单位检验部门按规定检验合格的产品,且未,处于停止验收状态,6.5.2 除另有规定外,产品应组批提交。提交验收的产品必须配套齐全,配用的文件资料符合要求,6.5.3 配套产品应有军检合格的证明文件或经军事代表认可的入厂检验合格记录,6.5.4 承制单位提交产品时,应同时提交承制单位检验部门主管人员签署的产品交验单。交验单一,般包括产品名称、批号、提交数量、产品编号、合同编号、配批情况、检验结论等,且与实物相符;,还应附有产品检验记录、零部件合格证、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和产品技术状态更改记载等,GJB 3677A-2006,5,6.5.5 再提交的产品应查明原因,釆取有效措施解决后方可再提交,但产品再提交的条件和次数应,符合产品规范(技术条件)的规定,并应对返工及检验情况作出说明,7 检验验收步骤,7.1 总体程序,7.1.1 检验验收分为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7.1.2 装备检验验收程序方框图参见附录A,7.2 准备阶段,7.2.1 受理检验,7.2.1.1 按第6 章的规定对检验验收条件进行审查,7.2.1.2 作出同意或拒绝受理交验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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